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轉知】107學年度第2學期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主旨:檢送107學年度第2學期「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申請表件」各1份,自108年3月15日至3月31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08年2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80027989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凡設籍嘉義縣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三、申請程序:由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件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就讀學校初審後,將申請清冊併同申請書紙本寄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劉育秀處(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另申請清冊電子檔(請寄excel檔)請一併傳送至承辦人信箱(ushu77@mail.cyhg.gov.tw),倘紙本及電子檔未能如期寄送者,則不予受理。
四、配合事項:
(一)請確實審查學生申請資料及文件,並於期限前寄出。
(二)應繳交之文件請依規定格式逐項填寫,倘有遺漏、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另所送文件不論合格與 否均不退件。
(三)審查後之錄取名單將公告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http://www.cyc.edu.tw/),並發函轉知錄取學生之就讀學校辦理請款作業。
五、旨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亦可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網頁 (http://edu.cyhg.gov.tw/)-便民服務-服務項目-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項下下載。
六、本案係屬轉知性質,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嘉義縣政府承辦人:劉育秀,電話:(05)3620123,分機560。

本校承辦人:訓育組賴美琴老師電話:2592-5252轉3490再轉分機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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