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轉知】財團法人勤勞社會褔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學金

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要點-高級中等學校 (成績證明學年度:107學年度上學期)
Facebook:https://goo.gl/LQyCSB 
一、實施單位:本獎學金由「財團法人勤勞社會褔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頒佈發放。
二、贊助單位:「公益信託王長庚社會福利基金」。
三、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107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07學年度上學期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07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五、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間:2019325~2019419
(二)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日間部及進修部合併計算),需經本基金會審核合格後依排名發放(最終發放名額依本會核定為準)。
(三)請學校承辦單位收齊申請學生資料並確認無誤後,依檢附之帳號密碼至勤勞基金會官方網站登錄及上傳申請資料,線上申請系統http://www.prodiligence.org.tw/j2id/Cspubsch.do )使用步驟請見附件說明,如有任何問題請來信 diligencefoundation@gmail.com 或來電(02)2712-2211#6978、7592蕭小姐、楊小姐。
*本次起全面採用線上申請系統,申請證明文件皆請以電子檔上傳,無須寄回紙本資料,請學生將申請資料備妥後交由學校承辦單位提出申請。
*公函及線上申請系統之登入帳號、密碼3/22掛號寄至各校,預計1~2個工作天會收到。
(四)本獎學金一律由學校統一申請,不接受學生個人申請。
七、檢附證明文件(電子檔請至附件下載,請拉至本篇文章最下方):
(一)學校之申請保薦書。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三)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四) 107學年度上學期之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
(五)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
(六)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七)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或新式戶口名簿)。
(八)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八、獎學金發放:獎學金一律由學校代為發放,各校於收到基金會獲獎資料後,協助將學生獎狀、郵政匯票轉交獲獎學生,並請學生於收據上領款人欄簽名與填寫身份證字號、地址後,統一寄回本基金會。
九、勤勞清寒獎學金相關訊息請至Facebook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diligencefoundation )及官方網站( http://www.prodiligence.org.tw )點閱。
十、歡迎點閱勤勞基金會(社福機構)工讀計畫紀錄短片【願意付出,就是擁有】:https://youtu.be/6Lu1CFVDKQM 。

2019年3月27日 星期三

2019 年慈垚助學金推薦簡章

  2019 年慈愷助學金推薦簡章

一、宗旨 為扶助弱勢與關愛貧苦家庭,特設立本助學金,期能鼓勵家境清寒的青年學子奮發進取與積極向 上,並推動慈悲喜捨的社會風氣。

 二、對象與條件 (一)對象:宜蘭縣外之全國高中、高職與五專部一至三年級學生,及設有夜間或進修學校學生,具 足下列條件者,得向本會提出推薦: (二)條件: 1. 家境清寒,或因天災、父母親疾病與失業等,致家庭收入中斷,而無力繳納學雜費,且具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之性向,經學校證明屬實者。 2. 107 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且未記有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三、名額與金額 每校 1 名,但設有夜間部或進修學校者,可另推薦夜間部或進修學校學生 1 名。全國共 200 名, 每名贈送助學金一萬元整。

 四、推薦辦法(請詳閱推薦資料,並由學校承辦人員上本會官網線上申請,依序完成推薦手續。) (一)推薦時間: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推薦程序:(請勿以紙本寄送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 步驟 1. 建議各校設置「審查委員會」遴選符合本助學金設立宗旨與贈送條件之學生 1 名。 步驟 2. 學校審查委員會決選後,請學校承辦人員上報名網址(http://bit.ly/2019 年慈愷 助學金推薦表),線上填寫推薦學生個人資料後按「提交」,以完成線上申請。 (每校 1 名,請勿重複上傳) 步驟 3. 完成線上推薦後,請承辦人員將下列資料 E-mail 到本會信箱(chilin22@ms14.hinet.net) 以完成推薦: (1).該生 107 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電子檔。(2).主旨之格式請填寫「學校名稱-學生 姓名慈愷助學金申請」。(3).內文請註明處室、承辦人員姓名與聯絡電話。 五、審查結果通知與助學金贈送辦法 (一) 經本會審核結果之贈送名單,6 月時將以公文通知學校,並由學校轉告學生,且公佈於慈林網 站上。 (二) 錄取之學生,有參加「2019 年慈林青少年營」活動(詳見附件三)者,營隊參加梯次名單會 公佈於慈林網站上,並另寄發「營隊行前通知」到學校,並由學校轉交學生。該活動費用及交 通費(以自強號來回車資為準)均由本會負擔。 (三) 本會錄取且參加營隊活動者,於營隊結業式時贈送助學金(郵局匯票);錄取但未參加營隊活 動者,本會將於 9 月 15 日以前以掛號寄發至學校承辦人,請學校代為轉發。

請符合資格的同學洽承辦老師

承辦人:賴美琴老師


電話:(02)2592-5252轉3490再轉406


【轉知】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08年度獎學金申請辦法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21219日第8屆第4次董事會修訂)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8316
茲將本基金會本(108)年度獎學金申請辦法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本獎學金每學年受理申辦一次。
貳、獎學金之種類、名額暨每名每學年應得金額:
一、大學院校學生: 暫定2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20,000元,各校得獎名額,由本委員會依照各校申請狀況酌予分配之(其中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6名)。
二、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暫定4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10,000元,其名額分如下: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暫定370名。
(二)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暫定30名。
        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大學院校,係指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不含研究所、夜間進修、空中大學()、推廣部、學分班、函授學程等。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包括二專、三專、五專及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在內。
參、各縣市、臺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南市、台中市暨金門、馬祖地區應得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學金之名額,由本會於申請截止後,視各地區、各學校申請合格人數之多寡,比例分配。
肆、申請資格:凡在大學院校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成績(成績為優、甲、乙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二、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
       60分以上。
 前項所稱體育成績包括「健康與體育」成績;操行成績包括「德行」或「綜合表現」或「日         
 常生活評量」成績。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
 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伍、申請時間:民國108316日起至415日止(以郵戳為憑)
陸、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乙份(可自行至嘉新水泥公司網站最新消息處下戴:
  http://www.chcgroup.com.tw/index.php?route=news/news&cid=2),連同下列文件:
 一、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包括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
二、在校未得任何獎學金證明:由承辦人在前項成績單上或申請書上未得其他獎學金欄加註
    ,並蓋章證明。
三、家境清寒證明:請檢具低收入戶證明(如臺北市低收入戶卡影本,其他縣市鄉鎮區公所
    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但申請『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類者免辦。
四、同意書:同意申請人文件上登載之個人資料,本會得為必要蒐集、處理及利用。
大學院校學生入選人,由各學校負責審查推薦,於申請期截止前,由各學校將申請人姓名、系別、
成績列冊,連同證件,函送本會審核。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人繳送申請人原發成績單之
學校(轉學生同),於申請期截止前(逾期恕不受理),由各學校彙送本會(10449台北市中山北
296)審核。
柒、前條所列申請人應繳之各項文件,俟得獎人名單全部核定後,除將申請書留存外,其餘各件
    ,均不予發還。
捌、大學院校得獎人姓名、在學學校校名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得獎人姓名,由本會刊登於
    嘉新水泥公司網站,並分別函請各校轉發獎學金。

承辦人:賴美琴老師


電話:(02)2592-5252轉3490再轉406



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轉知】107學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 107學年度  獎助學金  實施要點


 一粟結善緣  滴水解苦渴  一粟結善緣  滴水解苦渴  一粟結善緣  滴水解苦渴  一粟結善緣  滴水解苦渴  一粟結善緣  滴水解苦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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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實施要點依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簡稱本會)捐助章程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訂定之。
二、本會以基金孳息及捐贈收入之部份,為獎助學金之經費來源,金額及名額得視實際經費及評審結果而酌予調整。
三、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及名額:(每學年之下學期獎助乙次)
     (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1.凡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現肄業於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學校;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等等)或大專校院(不含進修、補習、空大、空專、研究所、在職進修、推廣教育等等),其人品善良有向上心,並經班級導
            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含五專前三年),限89/09/0192/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暫定10名。 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限85/09/0189/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之德行(操行)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暫定5名。
     (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
          1.不限設籍(但屬於北北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不得申請此類別),現肄業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之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學校;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五專
            生等等),其人品善良有上向心,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不含五專生),限89/09/0192/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暫定50名。
     (3)崇善獎
          1.凡符合上述(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之資格,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自行繕書或電腦列印,最少伍仟字,詳述之者。
          2.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暫定3名。
      每戶不限申請人數,但每人限申請單一類別,不得重複,重複者不受理。
      申請崇善獎者,經審核未符合複審資格者;得將初審合格者,轉為助學金優先審核甄選。
四、檢附資料:
     (1)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檢附下列述明之(1. 2. 3. 4. 5. 6. 7.)等共七項資料。
     (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檢附下列述明之(1. 3. 4. 5. 6. 7.)等共六項資料。
          1.本會製作之「申請表」(列印已完成「E-mail 網路報名」之申請表)
          2.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本學年度下學期已註冊章)
            學生證如為IC卡,無註冊章者,另檢附在學證明正本。
          4.本學年度下學期註冊時,繳納所有費用之已繳費單影本(含學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繳費單)
            若為助學貸款,仍須提供註冊單與助學貸款已繳費證明。
          5.本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正本(高中職生:加附德行評量表,含有獎懲紀錄者)
          6.戶籍謄本正本(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且需含有父、母或監護人之資料)
          7.本會製作之「推薦書」(推薦人親自密封簽章,經校方彙整送件者亦同;否則不受理)
     (3)崇善獎
          1.助學金相同之各項資料。
          2.行善行孝之事蹟,最少伍仟字(可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申請方式:請先備妥「檢附資料」,再進行「E-mail 網路報名」;以免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郵寄資料申請」。請分二階段進行(詳閱:申請表範例說明)
     (1)第一階段:E-mail 網路報名(108/03/27()上午8時起-至108/03/29()下午5時止)
                  詳實鍵妥申請表之『甲部份』資料,將申請表以『Word  附加檔案』方式,E-mail 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  -mail chorn-shan@umail.hinet.net
     (2)第二階段:郵寄資料申請(依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指定之【郵寄期限日期】約2-3天之內)
                  網路報名後,12時內,將會收到本會E-mail 傳送之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立即列印申請表,並備妥『乙、丙部份』,與應檢附之資料,以本會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上,記載之郵寄期限日期內      ,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崇善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收』。
      若未依相關規定、資料短缺、分批郵寄、提前或逾期者,皆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概不退件。
      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本會之各項辦法,並同意本會派員訪查,若謝絕者,視同放棄審核。
六、本會得召開評審委員會,經審核甄選通過者,預定於108/05/20前,網站公告並專函通知與核發。
七、經甄選為崇善獎者,其行善行孝之事蹟,本會擁有修改及出版發行權並得結集出書,鼓勵青年人效法。
八、本實施要點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詳如本會網址之相關資訊)


承辦人:賴美琴老師
電話:(02)2592-5252轉3490再轉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