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 星期三

【轉知】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文昌獎學金申請辦法」

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文昌獎學金申請辦法」108.10/20第八屆第九次董監事會議決議
第一條  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以下簡稱本庵)為弘揚文昌帝君勸善教化之精神,獎勵受文昌帝君庇佑、考取大專校院之新生,精勤向學,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 每年100名。
二、 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前項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得由本庵董事會視情況予以調整。

第三條  兼具下列各項條件者,得向本庵提出申請︰
一、 自109年度起至當年度9月30日止,於本庵奉點文昌燈在案。
二、 考取109學年度國內各公私立四年制大專校院並正式入學就讀之學生。
三、 大一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及德育成績須達平均75分(含)以上。

第四條  申請方式︰
一、 自民國110年起受理申請(詳細日期依本庵官網公告辦理),掛號郵寄或親至本庵送件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檢附文件如下︰
(一) 填具申請表乙份(於本庵網站cydza.org.tw自行下載)。
(二) 檢附大一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列明各科成績)。
(三) 在學證明文件(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四)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奉點文昌燈收據。

第五條  評審及頒發︰由本庵評審小組審查通過並公布之。
一、 經審查通過之獲獎名單,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布於本庵網站;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二、 本庵擇期舉行頒獎典禮,頒發獎學金及獎狀。
三、 獎學金所得稅申報事宜,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