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 星期一

【轉知】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108學年度助學金申請辦法

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108學年度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申請期限:學年制;3月1日-3月31日。

    二、申請金額:未定

    三、設置名額:未定

    四、申請資格:
     1.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職級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籍學生。
     2.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五、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本籍證明件:
      a.載有學生本籍為山西籍證明文件或其直系親屬之有效本籍證明文件
      (可向戶政單位申請影印舊戶籍謄本)。
      b.如無法提供本籍有效戶籍資料者就讀學校請就其申請表所列審查,仍
       無法確定其本籍者,仍請彙報本會,由本會予以複查。
      C.本會審查複審時,概以本會會員名冊資料為準。
       (未入會者,應即填表入會)。
      註:直系親屬,應以父系為準。如從母姓者,得以母親籍貫為依據。
     3.當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或業經註冊之學生證影印
      本)。
     4.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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