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 星期三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邱淑瑜
電話:(03)3322101#7523
電子信箱:10012858@ms.tyc.edu.tw
受文者: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800111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附件八
主旨:檢送本市108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暨相關表件(如附件),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11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08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07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8年3月31日)。
(二)107學年第1學期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享有公費待遇。
三、申請方式: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四、請學校於本(108)年3月11日(以郵戳為憑)前將相關資料寄(送)至本市竹圍國中教務處(33748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2鄰海港路2巷87號,請於信封上註明:仁愛獎助學金),並同時將電子檔(Excel) E-mail至cwjh108@cwjh.tyc.edu.tw (信件主旨及附件檔名格式請參照實施計畫),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五、若貴校設有進修部,請逕行轉達並依規定申請,本局不另函發。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竹圍國中許舜棕老師、劉潔嬪小姐;電話:03-3835026分機211、215。。
七、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已公告於竹圍國中網站http://www.cwjh.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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