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9日 星期三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09496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依前揭要點規定辦理,如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不得請領(如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惟學業優秀獎學金教育部核配名額,請各校初審後提供學生名單(小學1校至多3名、高國中職1校至多2名,完全中學1校高中部及國中部至多各2名)並排出學校推薦序,附上學生原始成績,交由本局複審。
三、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各校填妥申請表件交由本局複審。
1、108學年度第1學期請於108年10月16日前。
2、108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09年3月17日前。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各校填妥申請表件交由本局複審,並於109年3月17日前。
(三)國小階段請送國小教育科,如有疑問請洽國小教育科李美儀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1213。
(四)高國中階段請送中等教育科,如有疑問請洽中等教育科許珈綾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6365。
四、為維護學生權益,請各校確實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審核,並於規定期間內辦理,逾時不候,另案內表件格式各校勿擅自變更,並請確認學生姓名及簽章應清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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